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的通告

审批
贵州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通“生命**”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保障生命**的畅通,根据《中华(略),现就打通“生命**”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略)

本次(略):宾馆、饭店(略),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职工宿舍,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性自建房,住宅小区(包括高层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点住宅小区、商品住宅小区)。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和疏散(略)。

(二)违规设置防盗(略)。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公众聚集场所、居民住宅(含保障性(略))等场所违法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确需安装的防护栏、防盗网、栅栏,需设置从内部进行快速开启的紧急逃生口,逃生口开(略)(高度)1.0m×(宽度)1.0m的规格要求。

(三)妨碍(略)。消防车**、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设置停车泊位、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车**,违法停放的行为。

(四)消防车道“脱管”。消防车**长期无人管理,车辆违法停放问题久拖不改,采用(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管理职责。

三、违法后果

(一)对占用、(略),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略),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略)。

(二)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国治(略)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略)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生命**”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通过市民服务热线电话举报(举报电话:(略)

特此通告

**大龙经济(略)

2024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