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梅江支行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 采购项目名称:(略)梅江支行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三、 采购数量:(略)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梅江支行食堂外包服务;(略)
2. 项目编号:(略)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略)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略)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已办理登记并(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详细地址:(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时00分-09时3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略)。
九、 开标时间:(略)
十、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略)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
十二、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