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01、402、403、404、409、410、411、414、415共9套房产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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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转让**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01、402、403、404、409、410、411、414、415共9套房产
GR2024GD(略)
整体转让**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01、402、(略)
GR2024GD(略)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整体转让**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01、402、403、404、409、410、411、414、415共9套房产
转让底价(万元) (略)
挂牌日期 2024-05-06
挂牌截止日期 (略)
资产概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06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略)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意向受让(略),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略)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4、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略)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略)素而调整。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6、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

7、受让方认可并(略)

8、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略),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等不予退还,转让方(略)。

9、(略),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10、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税点为5%,成交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11、转让标的涉及抵押权利负担,相关权利人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转让。

1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直接联系叶小姐(略)进行预约看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到账为准)。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略)):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略)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略)。

5.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略)):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略)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略)。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略)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略)
受让(略)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是否(略)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略)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略)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R2024GD0000743+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略),并按照(略)。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4.意向方未按交易活动实施方案程序及方式报价或全部意向方均未报价的,全部意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胆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11
法定代表人 李一川 注册资本(万元) (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略) (略)N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略) **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略) 其他类型:(略)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略)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小姐、吴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略)com.cn/;https://(略)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5
招标公告
整体转让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新大厦401、402、403、404、409、410、411、414、415共9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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